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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江北区、荣昌区、武隆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10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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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21〕15号)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食安办〔2021〕5号)要求,经江北区、荣昌区、武隆区人民政府申请,近日,市食药安办会同市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组成评审组,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明查暗访)、领导访谈三种方式对三个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省级初评。根据初评情况,江北区、荣昌区、武隆区均已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市食药安委拟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推荐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提名城市,并申请国家评价验收。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江北区、荣昌区、武隆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省级初评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实名向市食药安办反映,内容要求真实有据,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24日。

联系人:莫昌斌,电话:67846234,传真:63726226,邮箱:59372822@qq.com 。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市食药安办秘书处1411室(邮编401147)。

附件:1.江北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情况

      2.荣昌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情况

      3.武隆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情况


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              


附件1

江北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情况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21〕15号)要求,江北区人民政府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自查,并向市食药安委申请省级初评。市食药安办牵头组成评审组,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以下简称《评价细则》)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以下简称《操作指南》),于2022年5月25日至27日,对江北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客观全面的初评,其总体情况如下。

一、省级初评过程

(一)评价方式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测公司)具体实施。对照《评价细则》和《操作指南》,市食药安办牵头,会同市食药安委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华测公司选派的有关食品安全专家,共同组成省级初评现场评审组,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明查暗访)、领导访谈三种方式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

(二)评价内容

按照《评价细则》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三大项72个指标,根据《操作指南》逐一评分。资料审查共查阅创建材料2千余份;现场检查共抽查点位150个,其中明查2街1镇,覆盖21类业态100个点位;暗访1街1镇,覆盖9类业态50个点位。由市食药安办、市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评估专家组成访谈组,对江北区党政负责同志及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中访谈和深度延伸访谈。

(三)参评人员

重庆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省级初评工作组由市食药安办牵头,市食药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军同志任组长,人员由市农业农村委、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计量质检院等部门(单位)选派的18名食品安全专家,以及第三方机构—华测公司的20人专业团队组成。

二、创建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和成效

江北区地处重庆市中心城区,辖9个街道、3个镇,常住人口92.65万。辖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万余家。自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江北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解决问题、提升能力、展示形象、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勇当成渝腹心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排头兵,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十大攻坚行动”,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区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持续向好。近3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校园食品安全等事件,未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事件。2020年以来,江北区连续三年在市食药安委全体(扩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2021年,区食药安办被国务院食安委表彰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围绕《操作细则》中“基础工作”“能力建设”和“生产经营状况”三大项共23个评价指标、72项具体内容,江北区逐一对标对表抓落实,其主要成效表现在:

1.管理责任到位,制度机制落实。一是区委、区政府印发了《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任务分解表》和食品安全监管督查、约谈制度等,食品安全和创建工作纳入了党委和政府跟踪督办内容;将食品安全工作成效纳入区处级领导班子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权重占3%;将食品安全工作成效纳入区级表彰项目。二是成立区、镇街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制定了工作规则,落实了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等工作制度;建立了以区政府区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办。配套出台了《江北区村(社)食品药品安全兼职协管员管理办法》《江北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实施意见》《江北区加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形成较为完善、高效的政策制度体系。

2.监管链条完善,治理能力提升。强化风险监测,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风险研判、交流,制定防控措施;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检测网络覆盖全镇街;对食源性疾病实现全方位监视。源头治理有效,全区受污染耕地整治安全利用率95%以上;化肥利用率、绿色防控覆盖率全面达标;拓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范围,并全部纳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畜禽定点屠宰检验检疫率和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粮食质量安全可控,未发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现象。集中整治深入,聚焦农兽药残留超标、网络餐饮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群众关切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近30项,闭环管控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化解风险苗头。

3.监督抽检严格,执法办案严厉。严格过程监督,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严格实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和开学季校园食品安全全覆盖大检查,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违规行为AI智能识别”覆盖率达100%;严格执行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长江禁捕、反食品浪费等有关规定。强化食品抽检,建立1个区级食品快检中心实验室,整合12个街镇和多个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食品快检室,形成三级快检体系,年均食品安全抽检量达5.7批次/千人,其中针对农兽药残留抽检量达2.7批次/千人,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100%。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实施最严厉的处罚,2020年以来,共查处食品安全行政违法案件806件(其中“处罚到人”1起),破获刑事案件12件,重庆海关查办走私案1件。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达到100%,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4.群众广泛参与,实现社会共治。126个村、社区均配备了1名食品安全兼职协管员。区政府、区消委会通过开展“敞开大门面对面 政民沟通零距离”的群众食品安全接待日活动、利用12315和第三方在线投诉平台,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参与共治。近3年共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3968起,先付赔偿、有奖举报等制度得到认真落实。区餐饮住宿协会印发了《重庆市江北餐饮行业自律规范》,将食安宣传纳入了普法规划,全媒体、多形式、多层面开展创建宣传,营造浓厚的共治共享氛围。

5.基础投入加大,保障水平提高。江北区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持逐年递增趋势,2020年以来,共安排1.7亿元,充分保障食品安全工作需要;推进基层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13个基层监管所配齐办公业务用房、快检室、执法车辆等设施装备;在150名监管执法人员基础上,聘请221名食品安全专兼职协管员和355名食品安全志愿者,充实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力量;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比例达70%以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100%,每人每年培训时间超过40学时。全区具有监督抽检项目中相应的检验检测能力的机构2家。

6.风险常态交流,应急处置到位。江北区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专家队伍,每年召开风险交流专题会议,研判食品安全形势,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修订了江北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现场实演+插片衔接”的方式,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实战应急演练,有效提高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能力;参与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重大事件应急演练及应急保障决策系统研究》子课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模型研究”,推广应用《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标准化操作规程》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评价指标体系》2项科研成果。

7.其他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科技支撑和追溯管理,引进培育2家国内一流食品安全检测重点实验室,印发了江北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评审实施和经费管理细则等文件;支持设立食品科研项目6项,7项食品类技术获实用新型专利,1项获重庆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强化“渝溯源”智慧监管平台运用,加强以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二是严格管理责任和过程控制。江北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均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了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按学时要求开展了培训考核,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自查报告率达100%。三是在全市首创“政府推动+金融助力+企业免费参保+消费者共赢”模式,实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此外,江北区还大力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守法教育活动,诚实守信蔚然成风。

(二)主要特色亮点

1.高度重视,党政同责充分显现。一是站位高。食品安全和创城工作多次写入区政府工作报告,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来抓。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跟踪督办内容;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纳入深化政治巡察内容要点;将食品安全工作成效纳入区处级领导班子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权重占3%;并纳入区级表彰项目、监督执纪问责重要内容、领导约谈事项和区检察院检察建议范畴,切实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地见效。二是定位准。区政府作为创建主体,提出了“立足主城唯一,勇争全市第一”的创城工作目标,将创城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根本要求,作为推进“四个率先”和建设“两高”示范区的重要举措,作为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力抓手,举全区之力、聚全民之智,确保创城成功。

2.协同紧密,工作合力充分凝聚。一是部门配合有力。创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区长和“四大班子”相关领导担任,区相关部门及12个街镇全部纳入领导小组成员,责任逐一明确到街镇及相关部门;同时,定期研究重难点问题,每月发简报展示亮点成效,适时督查通报问题和不足。二是政企协同联动。政府牵头引导、市场主体广泛参与公益广告宣传,如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配送平台通过摩托箱贴广告、登康等公司通过制作食安创建小礼品广告等,将企业形象宣传与食安创建工作有机结合。三是监管队伍充实。江北区每年投入500余万元,充实了221名食品安全专兼职协管员和355名食品安全志愿者,确保监管到位。

3.宣传精准,创建氛围深入人心。一是宣传点位多。精心制作公益动漫、短视频、宣传短语、景观小品等,充分利用小区入口、电梯广告、商超门口、户外LED屏等载体,投放10多万个点位,形成铺天盖地的创建氛围。二是宣传载体活。结合疫情防控,在扫码背景板、口罩等载体上投放创建亲民广告,将公益宣传与围裙、雨伞、手提袋等小礼品有机结合,使宣传内容深入人心。三是宣传效果好。将区融媒体中心纳入创建成员单位,在重庆江北APP、江北报开设“食安江北”专栏,定期推出创建专题报道,深化与传统媒体、新媒体合作,构建全媒体矩阵,在新华网、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先后发布食安创建报道1800余篇次。2021年江北区创建工作知晓率和食品安全满意度位居全市主城区第一名,实现“双突破”。

4.创新引领,症结难题有力破解。一是“三小”治理破难题。政府以补贴方式引导食品小作坊开展标准化改造、推动小作坊园区建设和产业集聚发展;提档升级食品小摊贩集中经营区;推动全区1200家小餐饮实施“透明厨房+AI智能抓拍”建设,将“三小”打造成“小而精、特而优”的名片。二是食安险创新保安全。在全市首创“政府推动+金融助力+企业免费参保+消费者共赢”模式,由银行出资为全区1.2万余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代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形成“银行优服务、企业减负担、百姓有保障”的多方共赢新局面。三是应急处突做示范。参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重大事件应急演练及应急保障决策系统研究》等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专项,推广应用《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标准化操作规程》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评价指标体系》2项科研成果。四是行刑衔接强协同。出台《江北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执法监督、线索处置、案件查办中的具体职能职责,细化责任清单、优化衔接流程,形成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强大震慑。

5.科技赋能,监管质效带头领先。一是率先建成智慧监管平台。建立互通共享的江北区食品安全数据库,开发“智慧农贸”“阳光餐饮”“执法云链”等应用系统,平台运行以来,完成无纸化现场检查2万余家次,智能抓拍违规行为3.9万余次。二是率先构建分级分类监管系统。投资200万元,整合、归集各类食品市场主体行政资源和互联网信用信息,制定风险分类指标,建成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构建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有效实现相关单位数据共享,推动监管关口前移、提高监管绩效。三是率先打造智能产业示范区。推动商户安装“互联网+明厨亮灶”设备,以阿里巴巴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在鎏嘉码头打造全市首条透明餐厅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

(三)存在不足和下步建议

存在的薄弱环节:一是辖区内规上食品生产企业少,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大多“小、散、弱”,企业生产经营条件、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参差不齐,还有数量众多的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产业总体上集约化程度不高,基础较薄弱;二是江北作为重庆经济发展大区和都市消费核心区,其市场主体类别多、点面广,加之个别基层偏远监管部门的人员配备、专业化比例不足等,食品安全监管面临一定的困难和风险。

建议: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夯实创城基础。认真落实好党政领导责任、行业主管责任、执法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共治责任,引导企业加大生产经营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力度,强化安全意识、细化管理措施;要强基层、补短板,采取有效措施把专业人才留在食品安全监管第一线。二是坚持底线意识,破解食安痛点难点。要立足“严”的主基调,结合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等,切实做到“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要加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和小餐饮“透明厨房+AI智能抓拍”街区建设,做亮“三小”名片。

三、初评结论

经省级初评专家评审组综合评议:江北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构建纵向联动、横向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并较好落实各项责任、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大幅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等;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全程监管实施到位;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有力;创建宣传氛围好、创新工作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无被否决情形,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要求。


附件2

荣昌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情况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21〕15号)要求,荣昌区人民政府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自查,并向市食药安委申请省级初评。市食药安办牵头组成评审组,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以下简称《评价细则》)《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以下简称《操作指南》),于2022年5月20日至24日,对荣昌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客观全面的初评,其总体情况如下。

一、省级初评过程

(一)评价方式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测公司)具体实施。对照《操作指南》,市食药安办牵头,会同市食药安委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华测公司选派的有关食品安全专家,共同组成省级初评现场评审组,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明查暗访)、领导访谈三种方式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

(二)评价内容

按照《评价细则》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三大项72个指标,根据《操作指南》逐一评分。资料审查共查阅创建材料2千余份;现场检查共抽查点位150个,其中明查2街1镇,覆盖20类业态100个点位;暗访1街1镇,覆盖8类业态51个点位。由市食药安办、市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评估专家组成访谈组,对荣昌区党政负责同志及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中访谈和深度延伸访谈。

(三)参评人员

重庆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省级初评工作组由市食药安办牵头,市食药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军同志任组长,人员由市农业农村委、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计量质检院等部门(单位)选派的18名食品安全专家,以及第三方机构—华测公司的20人专业团队组成。

二、创建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和成效

荣昌区位于成渝经济区腹心地带,幅员面积1077平方公里,辖6个街道、15个镇,总人口84.3万。区内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929家,食品产业产值占全区GDP接近30%。荣昌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理念,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推动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重要抓手,从服务民生、创新监管、产业发展“三个维度”打造食安高地。自启动创建工作以来,逐年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形成“1+48+N”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格局,全区连续6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创建工作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

1.以党政同责推动工作落实。一是高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始终坚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为指导纲领,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写入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组建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率、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区政府坚持每月调度、打表推进,加强问题整改督促,食品安全各领域工作得以均衡、扎实开展。二是高标准构建工作机制。区食药安委定期研判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和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印发全区食品安全工作部门责任清单,执行照单尽职履责、失职照单问责。通过压实政府、部门、企业责任,构筑监管、检测、执法三大体系,建设监管、追溯、诚信、推荐四大平台,实施宣传、生产、打击、提升四大行动,抓好源头治理、过程监管、监测预警三大重点,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三是高质量完成整体推进。针对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由区食药安办与区委督查办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履职情况每月开展综合督导检查,集中交办督查问题1520余个,确保创建工作高效推进,形成食品安全齐抓共管新格局。

2.以创新实践破解工作难题。一是技术创新推动示范引领。实施信用监管等九大示范引领项目,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结合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优势,建成全市首个“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题数据库”,构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新格局。二是机制创新推进示范建设。加快荣昌猪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打造“荣昌猪”“荣昌猪肉”等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农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成标准化农业生产基地35万亩,有效期内绿色食品达139个,农产品合格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成功创建为全国首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三是工作创新打造示范样板。打造“示范镇街”3条,“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35家,“示范超市”4家,示范生产加工企业18家,示范“三小”经营店76家,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3.以全员参与确保创建实效。一是凝聚各方力量实现共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食品安全开放日”“你点我检”等活动,征集各类意见建议125条,落实整改措施134条。建立行政司法两种追偿渠道、三种追偿方式,移送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发放创建应知应会手册、《共创食安荣昌倡议书》、《食品安全小课堂开讲啦》手册18万份,张贴“食安荣昌”宣传海报8万张,在公交站牌、出租车、学校、各村居广泛宣传。制作“诚信经营”“反食品浪费”“长江禁捕”“禁食野生动物”等微视频,引导广大市民广泛参与。三是动员全民参与社会共享。通过开展《重庆日报》平台“荣昌猪的食安之旅”小视频投票等公益活动,引导全区人民知晓创建、参与创建,加强12315等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及时投诉举报身边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同创共享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特色亮点

1.以创建提升食品行业高水平监管。一是夯实基础催生内生动力。累计投入3000万余元,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形成“1+48+N”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格局。二是科技赋能食品智慧监管。在全市率先建成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库,全区247所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覆盖率达到100%,2167家餐饮单位加入重庆市“阳光餐饮”智慧平台,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三是“利剑”行动净化消费环境。检查市场主体1.58万家次,查处违法案件490件,侦结食品安全犯罪案件7件,捣毁“黑窝点”7个,打击处理19人,其中“同光食品案”被市场监管总局评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四是信用监管塑造守法典范。将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纳入诚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出台《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制度,实施联合惩戒3198户次、信用修复1695条,实现分级分类动态监管100%,构建了全区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新格局。

2.以创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确立食品产业主导地位。区委、区政府确立了荣昌“1+3+1”主导产业,把食品作为消费品的重要支柱产业,出台《进一步加快荣昌区食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荣昌猪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支持食品企业“上云用云”智能化改造,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培育煌上煌食品、紫燕食品、琪泰食品等一批龙头企业。成功打造板桥园区、荣隆园区、双河街道、河包镇等特色食品产业集聚区。二是打造食品产业金字招牌。举办荣昌熊猫猪美食文化节,持续打造“荣昌猪肉”“荣昌卤鹅”“荣昌黄凉粉”“荣昌铺盖面”“河包粉条”“香海棠”等美食品牌。“荣昌猪”以36.81亿元品牌价值名列全国地方猪种品牌榜首。荣昌区现拥有食品相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件、重庆市老字号产品7件,获得“中国畜牧科技城”“中国卤鹅之乡”“荣昌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区”等称号。三是推动食品产业上档升级。出台《推动餐饮业转型升级打造特色美食名城的意见》,每年投入200万元设立餐饮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餐饮行业发展。出台《荣昌区“自热”式方便食品生产加工操作规范》,荣昌区“自热”方便食品产业异军突起,2021年“自热”食品产值达15亿元,生产加工产值占全市59.3%,实现出口创汇2000余万元。

3.以创建助力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一是“荣易管”食品溯源让人民群众更省心。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建成集生猪养殖、贩运、屠宰、销售于一体的生猪猪肉监管区块链电子签章平台,已实现3.6万户市场主体信息和12.2万头生猪溯源信息上链,解决生猪产业活体流动性大、养殖基数统计难、生猪运输监管难、猪肉产品溯源难等问题,有效建立生猪从养殖到餐桌全链条追溯监管体系。二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更放心。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制,研究出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工作机制》,防止病死畜禽流向餐桌而引发食品安全事件,实现监管部门和企业双赢,该机制受到农业农村部高度肯定并推广。三是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更舒心。结合创建标准,对全区25个农贸市场,8900余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整体规范提升。整治“三小”经营单位2700余家,约谈860余人次,依法取缔63家,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风险和短板。让人民群众菜篮子更安全,吃得更放心,消费更舒心。

(三)问题和建议

需重点关注的问题:荣昌区作为全市最大的食品产业聚集区,既有全国一流的诸如生猪养殖、屠宰、销售全链条的规上企业,又有数量占绝大多数的畜禽加工销售等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既有占主导地位的传统行业,又有应用新技术、新材料的新业态。食品相关标准的不尽完善、企业生产经营条件、诚信经营意识的差异、食品微生物和化学污染等均可能给食品安全带来风险隐患。

建议:一是针对荣昌区食品产业特点,完善标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以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提升为重点,打造品牌,传承美食经典;坚持龙头引领、生态共建,大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初评结论

经省级初评专家评审组综合评议:荣昌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构建纵向联动、横向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并较好落实各项责任、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大幅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等;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全程监管实施到位;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有力;创新工作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无被否决情形,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要求。


附件3


武隆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情况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21〕15号)要求,武隆区人民政府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自查,并向市食药安委申请省级初评。市食药安办牵头组成评审组,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以下简称《评价细则》)《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以下简称《操作指南》),于2022年5月16日至20日,对武隆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客观全面的初评,其总体情况如下。

一、省级初评过程

(一)评价方式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测公司)具体实施。对照《操作指南》,市食药安办牵头,会同市食药安委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华测公司选派的有关食品安全专家,共同组成省级初评现场评审组,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明查暗访)、领导访谈三种方式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

(二)评价内容

按照《评价细则》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三大项72个指标,根据《操作指南》逐一评分。资料审查共查阅创建材料2千余份;现场检查共抽查点位150个,其中明查2街1镇,覆盖17类业态100个点位;暗访1街1镇,覆盖9类业态50个点位。由市食药安办、市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评估专家组成访谈组,对武隆区党政负责同志及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中访谈和深度延伸访谈。

(三)参评人员

重庆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省级初评工作组由市食药安办牵头,市食药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军同志任组长,人员由市农业农村委、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计量质检院等部门(单位)选派的18名食品安全专家,以及第三方机构—华测公司的20人专业团队组成。

二、创建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和成效

武隆区地处重庆外环经济带、主城都市区与“两群”结合部,辖4个街道、22个乡镇,有汉、苗、土家、仡佬等13个民族,总人口41万。武隆区位优势和交通条件良好,同时拥有“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四块金字招牌。武隆区将特色生态资源转化为脱贫攻坚发展优势的做法成效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充分肯定。2016年,重庆市被列入第三批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城市以来,武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抓好食品安全和创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四个最严”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举措,坚持以创促建、以创强管、以创惠民,全区食品安全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创建成效明显:近三年,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因食品安全引发的不良社会影响事件;全区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总体可控;2021年,武隆区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为89.62分,位居全市第二名。

(二)主要特色亮点

1.坚持党政同责,创建工作高位推动。一是认识到位、站位高。区食药安委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主任,国家食安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创城工作写入了区委、区政府工作报告,并作为推动全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抓手和助推武隆旅游“三次创业”的重要举措。二是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区委书记、区长每月调度创建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区委、区政府各分管领导常态化抓好分管领域创建工作和走访调研工作推进情况;梳理出台了武隆区各部门、街道乡镇、产业功能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任务清单。三是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健全,督查到人。区创建工作方案将每个评价指标分解落实到责任区领导,区创建督查督办组定期督查各级各部门创建工作推进和履职、监管执法情况,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考核分值3分、所占权重3%;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区委、区政府表彰内容。四是食品安全党建引领,创新推动。建立了“党建+”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它班子成员联系帮扶企业、党代表联系群众、普通党员榜样示范”,设立“党员先锋模范企业(店)”“党员先锋模范岗”,激励诚信守法生产经营。五是法治推动,管理规范。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三小”治理、农村集体聚餐、餐厨垃圾收集处置等管理办法,制定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追溯等制度规范。

2.监管体系完善,治理能力日趋现代化。一是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健全。组建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的食药安委,并将区人大、政协联系领导增选为食药安委副主任, 2020年以来,共召开食药安委会议12次,审议议题94个;在区市场监管局设立了全市唯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督查科”,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精准的督查问效。二是基层支撑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构建了“区市场监管局+片区市场监管所+乡镇(街道)专职监管员+村(社区)协管员”的四级专业监管体系;设立“1/2+N”的专职食品安全监管员39名;组建了市场监管旅游分局和旅游综合执法支队;区财政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了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地见效。“追溯码+合格证”证码合一,“三品一标”食用农产品全部进入国家追溯系统;索证索票,强化食品安全智慧监管,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四是食品安全应急管控体系运行顺畅。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组建了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交流,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启动了食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中心建设;修订完善了《武隆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举办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等。五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初步建立。聘请了6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组建了有140名队员的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构建了企业信用监管协作机制,大力实施联合惩戒;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等活动;广泛公布12315投诉举报电话,并认真执行举报奖励制度等。

3.围绕“三个提升”,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特色食品产业大提升。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与全国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创建相结合,出台食药安全“十四五”规划,明确重点任务和项目;坚持标准引领,出台武隆板角山羊地方标准、羊角豆干生产技术规范等;推动打造“产业联合体”,建成3条苕粉规范化生产线和1个苕粉小作坊加工集中示范点,年产值1亿元;强化科技支撑,成立2个院士工作站,组建高山蔬菜、茶叶研究所,建设“国家羊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加强品牌建设,打造“三品一标”农产品116个,42个蔬菜产品获得农业部绿色食品认证,武隆猪腰枣、高山蔬菜等获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仙女红有机茶叶入选全国名特新优农产品目录和获得重庆市名牌农产品认证;“国家级山羊发展研究中心”和“百村万店”碗碗羊肉等引领产业大发展。二是学校食品安全水平大提升。推行校园食品安全“六个一”履职管理措施,全面落实校园长食品安全负责制;对80余所学校食堂及10所农村自备水学校饮用水进行了升级改造,全覆盖完成全区123所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项目升级改造;定期对食品采购渠道供货商家进行审查,开展了开学条件核验、督查和问题整治等。三是基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大提升。在全区26个乡镇(街道)均设置了食品快速检测室,每年对食品快检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有效地保证了对68个食品安全指标的快检初筛;强化区疾控中心的检测能力建设,新建业务综合大楼3500平方米,检测服务能力包括3大类228个参数,涉及水及涉水产品、食品等;建设快检中心1个,构建“1+26”的食品快速检测体系。

4.紧盯风险隐患,强化重点领域和环节治理。一是开展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行动。着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与产地环境保护相结合,规范兽药、饲料等投入品与规范屠宰检疫相结合,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绿色防控、秸秆还田、生态养殖、定点屠宰、强制检疫等措施,有效治理面源污染耕地2.36万亩;实现非洲猪瘟自检工作头头采、批批检,无害化处理病死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生猪16688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覆盖率达8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区26个基层监管机构全部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并配备了相关设备。二是开展餐饮行业治理行动。加大学校食堂、网络订餐、小餐饮、农村聚餐、旅游景区、养老机构等重点领域和场所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经营场所实现环境卫生打扫、从业人员管理、证照办理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示和设施设备配备五到位;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实行集中收集、运输和规范化处理;“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餐饮”智慧监管层级推进,“阳光餐饮APP”使用率达85%;涉旅农家乐智慧监管建设稳步启动。三是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持续推动,加大无证无照、过期食品和“五无”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强化农村宴席风险管控,宴席举办审批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购买率达100%。四是开展食品小作坊小摊贩整治行动。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物业小区食品摊贩管理职责,及时堵住监管“漏洞”;部署开展了食品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建立了小作坊、小摊贩基本信息库,登记备案173家、取缔黑作坊3家,对城区小摊贩统一规划经营区域2个。

5.创新机制,夯实监管执法基础。一是行刑、行纪衔接,实现大监管、大执法。区公安局组建了食药环支队,并常态化派驻人员在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办公;建立了案件移送、信息通报、案件会商、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和一案双查等工作机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48件,查办刑事案件3件,其中侦破特大制售假茅台案1件,对1名从业人员实行从业禁止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执法处罚相关情况;2021年度武隆区打击违法行为效果群众满意度为92.73分,位居全市第二,对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处罚信息公开满意度为90.32分,位居全市第三。二是全国首创“1~2+N”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模式。按“乡不少于1名行政或事业人员、镇(街道)不少于2名行政等人员”的人数要求,明确乡镇(街道)食品监管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标准,并根据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情况,对考核末3位的乡镇(街道)要求相应增配N个专职监管人员,以此督促乡镇(街道)履职尽责,切实保障食品监管力量。武隆区先后出台了《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及职能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和《武隆区专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管理制度》等文件,切实保障基层监管队伍建设优质高效。

(三)存在不足和下步建议

存在的薄弱环节:一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安全监管设施设备老旧落后,食品安全基础建设、监管、宣传经费投入不足;二是城乡农贸市场内销售自制“三无”食品问题较为突出;三是作为旅游富集区,武隆区人员流动量和食品消费量“两大”,野生食材品种和监管盲区“两多”容易导致食品安全问题。

建议:一是进一步明责任。要落实好党政领导责任、行业主管责任、执法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共治责任,特别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夯实食品安全基础;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二是进一步抓重点。抓好宣传教育,整合各种宣传教育资源,做到既有面上宣传的铺天盖地、又有点上教育的精准到位,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抓好示范引领,围绕城市定位发挥优势,进一步突出特点、亮点,真正做到行业领先、全国示范。三是进一步破难点。结合当前“守、查、保”专治行动、“三小”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整治等,切实解决“三无”食品和野生食材监管等难题。

三、初评结论

经初评专家评审组综合评议:武隆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构建纵向联动、横向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并较好落实各项责任、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大幅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等;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全程监管实施到位;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有力;创新工作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无被否决情形,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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