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点击右上角 选择浏览器打开

(欢迎您)注销

家长们注意!重庆市教委提醒注意校外培训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发布时间:2024-08-15 07:16
发布时间:2024-08-15 07:16
字号: [小] [大] 【打印正文】
分享到:

8月14日,重庆市教委发布校外培训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市教委表示,校外教育培训领域非法集资常见手段包括:

虚假预付费营销。培训机构引导学生家长绕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校外培训家长端”支付宝小程序购课缴费(即费用未通过资金监管平台缴纳)的预付费营销模式,以推出课时优惠、承诺到期返还本金等方式逃避监管,违规吸收大量资金“卷款跑路”。

签订贷款陷阱合同。培训机构以分期学费贷“零手续费”“随时退贷”等为噱头,欺骗、诱导学生家长通过助贷平台等办理分期贷款、缴纳学费,一旦培训机构经营异常,学生家长在无法继续接受培训服务的情况下,仍须承担培训费还贷风险。

承诺高额回报。培训机构打着投资理财的旗号,推出教育培训等相关投资项目,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市教委提醒广大家长,谨慎选择合规机构。请仔细查看机构是否有正规合法资质,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须同时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实际培训地址与证照登记地址是否一致,机构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师资质是否在明显区域公示。

主动拒绝违规收费。请主动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校外培训家长端”支付宝小程序购课缴费,不要盲目听从营销人员的优惠推销或打折许诺,要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以作维权凭据;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要超过5000元,以免遇到培训机构倒闭或者非正常关停,造成经济损失;不要与培训机构及任何第三方签订培训贷款合同。

举报违规违法行为。对于培训机构的超范围经营、违规收费等行为,需要提高警惕。尤其针对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已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我是“渝快小宝”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 弃